
鹽味薑味炸雞塊
récolte · RAO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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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4塊較小的帶骨豬肉均勻裹上孜然粉與紅椒粉,不使用醬汁直接烘烤。
15分鐘後翻面。25分鐘後,測量中心溫度是否能連續1分鐘維持在75℃以上。測量最厚部分的中心溫度及維持時間。符合完成條件的食材,請移至乾淨的盤子上。未達標者,若無焦糊或異常狀況,請拔除檢測用探針後放回,並繼續加熱至最初設定的剩餘時間。若設定時間結束仍未完成,請停止加熱並進入最後的確認步驟。若開始焦糊,請勿繼續加熱;若有冒煙、異味或異常顯示,請立即停止並中止使用,並依照使用說明書處理。
預熱的操作步驟、烹調過程中的檢查事項,以及成品的確認方法,均詳載於食譜說明中。
去除較厚的脂肪塊,抹勻香料,放入冰箱靜置15分鐘。
生肉無需清洗,僅需用廚房紙巾輕壓表面水分。接觸過生肉的手、菜刀及砧板須清洗乾淨,並與加熱後烹調所用的器具分開存放。請移除廚房紙巾,且勿將其放入機內。 請使用已帶骨切塊的小排骨。若肉周邊有厚厚的脂肪塊,請將其去除,並確認最厚處不超過30mm。切勿使用家用菜刀切斷骨頭。
諮詢此步驟將3g鹽、1.5g紅椒粉、0.6g孜然、0.6g蒜粉、0.3g黑胡椒混合,並與3g米油一同輕輕塗抹於肉上。蓋好後放入冰箱靜置15分鐘。檸檬請於加熱後再搭配食用。
諮詢此步驟請將內網以正確方向安裝至炸籃上。食材請平鋪單層,並與相鄰食材之間留出空隙。若無法完全容納,請勿開始加熱,並參閱「條件」欄位中的擺放確認說明。請勿鋪設紙張或鋁箔,亦勿堵塞蒸氣孔。請勿裝入超過MAX標線的量。
諮詢此步驟無需預熱,直接將裝有食材的籃子放入。設定「Air Oven・180℃・25分鐘」作為首次確認用,並開始運作。15分鐘後按下「START/STOP」暫停,取出時請注意高溫蒸氣。將食材翻面,並調換前後位置後放回,再繼續加熱。 中途確認時,請依照「加熱階段」欄位中「完成」、「未完成」或「異常」的判定結果,並透過「條件」欄位的操作來停止或重啟。
諮詢此步驟25分鐘後確認是否已暫停或結束,並取出炸籃。將溫度探針插入4根排骨中,均選在骨頭兩側最厚的肉處,並測量不接觸骨頭的中心部位溫度。另需測量骨頭附近不同方向的溫度,並以較低數值為準。使用食品用中心溫度計確認中心溫度維持在75℃以上,且持續時間達1分鐘以上。待讀數穩定後開始計時,若過程中溫度低於75℃,則不視為完成,應繼續進行最後的確認步驟。切勿僅憑表面色澤、肉汁或1次溫度讀數來判定熟度。在重新加熱前需拔出溫度計,並將接觸過未加熱肉類的部分清洗乾淨後再使用。
諮詢此步驟若未達到完成條件,請停止加熱並進行最後的確認步驟。待條件達成後,使用乾淨的夾子取出,並搭配檸檬。
諮詢此步驟若未達到完成條件,請再次確認文中所述的烹調中途檢查步驟及成品標準。若無法透過資料欄中的官方步驟或產品烹調標示,確認針對相同食材、份量、厚度及初始狀態的處理方式,請勿憑推測反覆加熱,亦請勿食用。請避免將加熱途中的肉類冷藏,並於日後完成烹調的做法。
諮詢此步驟請使用溫度計確認中心溫度持續維持在 75℃ 以上達 1 分鐘以上,即視為完成。符合條件後,請使用乾淨的夾子取出,並搭配檸檬一同享用。
若未達到完成條件,請停止加熱,並進入最後的確認步驟。下次請選擇已切成更小、更薄塊的肉,且不要根據大小來換算烹調時間。
若出現異常冒煙或焦味,請依照使用說明書指示停止操作。切勿在高溫狀態下傾倒油脂或加入水,下次使用前請先清除外層多餘的油脂。
資料確認日期: 2026-09-07
首次設定以5分鐘為單位。中途確認應以加熱開始後的經過時間為準,請勿將確認時間設定為主機的設定時間。
備註僅儲存於本裝置中。不會用於「已驗證」的判定。